电影《亲爱的》女主原型要告制片方侵权 生活被
高永侠,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在春节前的一次回忆中,让我们走进了她的世界。她的故事,如同一部感人至深的电影,充满了生活的真实与情感的波折。
在电影《亲爱的》名利双收的背后,高永侠却承受了意料之外的打击。当她看到以自己故事为模板的电影时,她感到难以接受。她向现代快报记者坦言,电影中的情节与她的人生经历大相径庭。那些关于她与别人睡觉、生孩子以及给记者下跪的情节,实际上从未发生过。自此以后,她总觉得人们在背后议论纷纷。
高永侠是徐州邳州市八义集镇人,一位70后的农妇。在陷入“打拐”风波之前,她的生活平静而简单。她每天除了打理农活,就是陪伴丈夫带来的两个孩子。这种平静的生活被微博打拐的力量打破,她的两个孩子被曝光,随后媒体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被社会福利部门接走。在这之前,她的丈夫已经过世。
电影中的情节让她无法接受,她表示孩子不是她拐来的,也不知道孩子的来路。她的丈夫曾告诉她孩子是别人遗弃的,但她对此一直心存疑虑。在这之后的一两年中,她的精神有些恍惚,每天挥之不去的是孩子的身影。
高永侠的大伯子高友钦说,高永侠是个十分内向的人,很多想法都憋在心里,不愿对外人透露。电影“出事之后”,高永侠无法再在老家生活下去,于是被接到了新沂。在新沂市区的一条小窄巷里,她开始给一个豆脑摊帮工,每天从早忙到晚,还要上门推销牛奶。虽然一开始她不愿意干,经常忘事,但在家人的鼓励下,她逐渐接受了现实。
现实的平静并没有持续下去。去年上半年,甚至更早的时候,她接到了陌生电话,对方想要采访她拍摄一部关于爱心妈妈的电影。虽然她拒绝了对方的请求,但随后乐乐的父亲彭高峰带着剧组找到了她。在几次通话中,剧组多次提出想要见见她,但她都拒绝了。她说:“过去几年了,我不想再翻出来,想一想就心里难过。”
在电影全国热映、赚足了观众的眼泪和票房时,高永侠并不知道电影的内容。直到今年大年初一那天,一位邻居告诉她:“演你的那部电影你去看看吧”。她在邻居家的电脑上看到了这部取材于她却又让她难以接受的电影。电影中的一些情节让她无法接受,比如李红琴给别人下跪、受到殴打和辱骂等情节都是她没有经历过的。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影片最后却播放了她的真实画面镜头。
整部电影她没有看完,走出邻居家门的高永侠觉得喘不过气来。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和不公。回家后卧床不起一直在村里的小诊所挂水。她想了很多才决定找记者诉说自己的遭遇。她表示一辈子都胆小怕事但这一次就想弄个明白。如今无论走到哪都能感觉到别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她也曾被问过多次“你是不是那个电影里的”主角”,但她都坚决否认了。“我没有做过的事不想让别人这么看我。”她开始整夜整夜睡不着脑海中都是孩子、电影以及四年前的事情。她决定要为自己维权打官司到底让真相大白于天下。高友钦表示关切,电影中的情节混淆了虚构与现实,特别是涉及高永侠的个人信息和画面被公布出去,容易误导观众,给她个人带来了精神上的巨大打击。他恳请电影制片方出面澄清,并对不当之处进行公开道歉。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就此事联系电影《亲爱的》的制片方——光线传媒有限公司。记者留下电话号码后,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会有人回应,然而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关于这一,律师也表达了他们的观点。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律师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电影制片方的行为可能侵犯了高永侠的两个重要权利。
首先是隐私权。在文艺创作的过程中,个人的隐私应当受到保护,以防止对其个人生活产生不良影响。高永侠的私人信息如果被电影制片方擅自公开,这就构成了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其次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指的是通过捏造、侮辱、诽谤等方式,或者虚构某些事实,导致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正常生活受到破坏。如果电影制片方在片尾或者其他部分使用了高永侠的真实镜头,并且整部电影的情节设计使得观众无法明确区分哪些是真实发生的,哪些是假的,那么即使片尾注明了“部分情节并未真实发生”,这条免责声明也可能无法生效。
程栋律师指出,电影制片方或许已经采取了某种规避策略,比如在片尾注明情节改编自真人真事,但关键在于他们必须明确区分虚构与现实,尊重每个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否则,即使他们试图通过免责声明来规避责任,也可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此事不仅引发了公众对电影制片方行为的质疑,也再次提醒我们,在文艺创作与现实之间,我们需要更加审慎地把握尺度,尊重每个人的权利,避免将虚构与现实混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