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一女子杀人自首,官员坚持说她无罪?
接下来,让我们跟随风趣网的小编一起探寻历史上真实的赵娥,揭开那些发生在她身上的感人至深的历史故事。
酒泉县曾有一位名叫赵娥的女子,她的父亲遭到当地恶霸李寿的残忍杀害。面对丧父之痛,赵娥的三个兄弟都想要为父报仇,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却在一场瘟疫中离世。赵娥心怀悲愤,誓要为父报仇。她购买了利刃,夜夜磨刀霍霍,令李寿心生警惕,日夜防备。
李寿以凶悍著称,邻里都怕他,有人劝赵娥放弃复仇。然而赵娥坚定地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必须亲手报仇!”她继续夜以继日地磨刀,白天则乘坐鹿车四处寻找报仇的机会。
光和二年(179年)二月的一天,赵娥终于遇见了李寿。她冲上前去与李寿搏斗,砍伤了他的马。李寿从马背上摔下,赵娥紧追不舍,用刀砍向李寿,刀断了仍不解恨。此时李寿已受伤倒地,赵娥欲夺其佩刀,李寿拼命护刀并大声呼救。赵娥扑上去用手扼住李寿的咽喉,经过一番激烈的斗争,终于将李寿制服。赵娥拔出李寿的佩刀,割下他的头颅,然后前往县衙自首。
尹嘉听闻事情经过后,对赵娥的勇气和孝心深感钦佩。他面临一个难题:依照国法,者死;但根据儒家经典教义,赵娥为父报仇是孝举。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尹县令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他解下官印,辞官而去,并暗示赵娥赶快逃走。
然而赵娥却坚定地说:“为父报仇是我的义务,犯罪受罚是治国之理。我怎能偷生枉法?”她的话让所有人都为之动容。尹县令更加佩服她,干脆把官印交给县尉,自己离去。县尉也将此案紧急上报郡守。
酒泉郡守和凉州刺史经过慎重考虑,联名向朝廷上奏章,称赵娥为父报仇是孝举,请求皇上赦免她的死罪。皇帝读后深受感动,颁下圣旨赦免赵娥的死罪,并封她为“孝女”“烈女”。
其实在古代社会里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中国古代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礼法合一”。古代官员之所以重视“礼”而轻“法”,是因为他们明白道德教化比严厉的刑罚更能让人心服口服。用道德来引导人民、用礼义来约束行为比单纯的行政命令和刑罚更能培养人民的羞耻心和规矩意识。
如今我们提倡法治社会的同时也可以借鉴古人的智慧。“法”只是治理的一种工具具有外在性和强制性而“礼”则能深入人心达到教化的目的。所谓“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行正是这个道理。通过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公正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