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有着怎样的历史?土族又是怎样发展的
在历史的洪流中,土族地区曾一度由归元廷封授的土官管辖。统治者们承袭元朝的“封土司民”政策,以礼相待,授以官职,命令他们统领各自的部落,听从征调、守卫边疆、朝贡以及保境安民之令(《明史・职官志》)。
随着清军的铁蹄踏破明朝的疆域,土族地区的土司们纷纷归附清朝。清承明制,赐给他们号纸印敕,准许他们照旧承袭,这些土司们被正式承认为土司。清十二年(1655年),更是特别授予东李土司李化龙之弟李化鳌世袭百户之职,开启了小李土司的传世之业。据史志记载,清代甘、青土族地区的土司数量竟达十八家之多。其中青海土族地区有十六家土司,如东祁土司、西祁土司、东李土司等。甘肃卓尼勺哇土族原本分为三大部落,被称为勺哇三族。自明、清至解放前夕,勺哇土族均归杨土司管辖。
到了清代中后期,土司的权威逐渐受到削弱。到了清末,土司已经处于风雨飘摇的境地。与此藏传格鲁派传入土族地区,青海互助土族地区出现了与封建土司制度并行的土官制度,这是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在青海互助土族地区的独特延续和发展。
在明、清时期,土族经济生产迅速发展,逐渐从以畜牧业为主转变为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和手工业。中原先进的耕作技术不断传入,推动了土族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的发展。这一时期是土族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辛亥革命后,甘、青地区的马家军阀势力逐渐壮大,大部分土族地区受其控制。1929年青海建省后,土族聚居的民和、互助、门源等地相继设县,开始由县府管理。1930年,南京国民下令废除土司制度。至此,延续了300多年的土官制度被彻底废除。
废除土司制度并不意味着土族人民的斗争就此结束。为了摆脱马家军阀的统治,土族人民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一些土族士兵甚至参加了乐家湾兵变,反抗马步芳的统治。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西宁,马家军阀政权在青海的统治彻底覆灭。
此后,土族地区开始走向自治。1954年,成立了互助土族自治区,后来改为互助土族自治县。随后,根据土族人民的居住特点,设立了民和土族自治县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如今,实现区域自治的土族人民约占总人口的71%左右。在一些土族居住集中但人口较少的地区,也设立了土族乡。
这段历史既是土族人民的奋斗史,也是他们不断适应时代变迁、发展自身文化的历程。他们的坚韧和毅力,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遗产和文化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