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名大学生被诉事件始末 39名大学生被诉是怎么回
39名大学生因校园贷被诉:背后的故事与启示
近日,一起涉及39名大学生的校园贷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些大学生,大多数是在大三、大四时期,因借过校园贷款未偿还完就更换电话号码,导致失联,最终被诉。
这起事件的背景是这些大学生通过某金融公司借款,用于微商创业、补充学费、生活费以及日常消费等。其中男性学生32人,女性学生7人,年龄最小的竟是1997年出生。他们借款的金额在2000至5000元之间,约定在12个月内还清本息,利息按照当年银行年利率计算。
这家金融公司的贷款条件相对简单,借款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即可办理,申请额度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而定。这些被起诉的大学生遍布全国各地,许多学生更换了当初登记的电话号码,导致目前大部分处于失联状态。法院目前仅审理了7项起诉,其中2项已撤诉、4项已判决、1项已调解。
在这起事件中,有一个引人关注的细节是,法官对于追缴罚息的计算并没有支持原告公司按四倍银行年利率的诉求,而是按照同期的银行年利率来计算。对此,法院认为借款人在贷款时为学生,没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因此罚息的计算不能过于严厉。
除了偿还贷款的问题,这些学生的行为也影响了他们未来的经济生活。业内人士提醒,如果大学生在还款过程中出现问题,并且在法院留下记录,那么这将会影响他们日后的银行贷款和购买保险。因为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来说,信用记录不良的人风险加大。
事实上,市场上已经有一些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产品,例如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还有保险公司创新了险种,推出生活方式保护保险产品,主要承保借款人因非自愿性失业及其他不利事件导致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赔偿责任。
购买这类保险时,投保人需要特别注意合同的填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果是两人合伙准备做微商,其中一人进行校园贷并投保,因另一人的原因导致的贷款无法偿还,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校园贷存在的问题,也提醒广大学生在借贷时要有明确的规划和责任感,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金融机构在为学生提供贷款时,也应更加审慎和完善服务,确保借贷双方的权益。